2016年9月7日 星期三

喜歡上那種喜歡你的感覺

(Source:  www.beliefnet.com)

身邊總有一兩個痴心情長劍(嘩個term好老套,哈哈哈哈哈哈),暗戀或者明戀一個人很久很久的時間,有時候明知道這輩子也沒可能在一起,還是會讓自己繼續沉淪。即使旁人有多看不過眼,也道盡了所有的原因,但其實也是徒勞無功的,他們不是理性上不明白,只是不能控制自己地愛上那個不該愛的人。

即使對方是仆街。

即使對方已經有另一半。

即使對方已經講明不會喜歡他。

即使知道有人喜歡自己。

但愛情就是不可理喻的,不是嗎?解釋得到的喜歡,就不是喜歡了,不是嗎?

或許我們自己心底裏都知道,其實我們只是喜歡上那個喜歡你的自己。
老實說,當兩個人已經沒太多交集,而且兩個人沒有交往的歷史可以回味的時候,哪還會有支持自己繼續喜歡對方的理由呢?一年?兩年?三年也已經足夠自己把這份感情放下。

就只有一個人不願意放棄,一件事才有可能發生。戀愛也是一樣。只有一個人不願意放棄一份感情,才會一直的去喜歡上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。就像你永遠不可能叫醒裝睡的人的道理一樣。墮落是自己甘願的。

容讓自己在一段不可能的感情上發酵,只是因為喜歡那種喜歡的感覺,早就把喜歡的對象轉移投射在那份感情之上。因為彷彿那個喜歡你的自己才是那個我認識的自己,也彷彿只有把感情投射上去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,因為你建構了我的過去,曾經喜歡過你,彷彿我某一段的過去就是由你搭建出來的,繼續喜歡你,似乎是我和你之間的結連。間中去想念你,早已變成一個習慣,猶如呼吸一樣的自然,連我自己也未必知道為何要這樣做。

明知道沒有了感覺,還是要繼續,只是因為我不知道該把那份多出來的感覺怎麼辦,唯有繼續告訴自己是喜歡你的,也這樣的告訴別人,因為我迷失了,好像繼續喜歡你是唯一的出路。

感情,沒必要談理性,從來就是談感覺的,更況且這一次,連感覺也未必有,若你不幸運認識一個這樣的人,放手讓他去墮落吧。

跟悲劇主角一樣,他只是享受那種成為自己主演的愛情偶像劇的感覺一樣,用盡全力去欺騙自己,以為謊撒得夠久就會變成真。但他自己也知道,這種希望其實是會成為慢性殺死自己的毒藥。

當已經分不清楚喜歡的是誰時,到底是你?抑或只是那種喜歡的感覺?就應該放手,但若果放手有那麼容易,就不會有這麼的一篇文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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