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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,上畫之後不夠三個月,分手了。
看過他們最近的訪問的話,雖說他們有點貌合神離,不是看不出來,但他們之間的默契卻比任何這些都要突出,看過訪問,你會很喜歡他們之間的互動,不是所有情侶也能有他們之間的默契。
可是,童話破滅了。
但,他們分手了關你叉事?又,的確不關我事,所以我只是想研究到底是甚麼原因,會讓一個女人寧願犧牲十年的青春也不甘願待在那個人的身邊。
結婚不結婚,的確對某些女生來說會是導火線,但這一次先撇開不說,我想說的是大家步伐的不一致。
拍拖久了,過了熱戀期,大家適應了彼此的存在,就像你適應了你老媽的存在一樣,有些人會變得很「老奉」,幫你拿杯水連一聲「唔該」也省掉了,而且對另一半的需要變得不再敏感,有時不是察覺不到,而是懶得去做,於是女生很常會彈出一句,「你以前都唔係咁既」來回應男生的懶惰,不是要為男生找藉口,但人類就是天生有種惰性,在舒適的環境裏會失去警覺性,是自然而然會出現的人性,於是最後很容易因此失去了另一半。
對於另一半的屢勸不改,女生最後可能會選擇放棄,不是不再愛他,而是沒有了喜歡的感覺(取自電影《One Day》,女主角對男主角說:「我愛你,但我已經不喜歡你了。」),十年,甚或更長的時間,要放棄一個甚至比親人更親的人,是何等的難,他的存在,就像你肚子會餓,不呼吸會死那樣的自然,他的存在改變了很多的習慣,你衣櫃裏早就已經沒有了當年你愛穿的小背心熱褲,因為他不喜歡,你現在的眾多習慣有多少是因為他而改變,他也一樣,可能老早為你戒掉了咬手指的習慣,因為你不喜歡。大家的存在,對對方而言,是那麼的理所當然。
直至一刻,你覺得,再跟這個人走下去,大家的距離只會越來越遠,可能是你走太快,又可能是他。因為他習慣了你的存在,習慣到他已經忘了也要顧及你,因為理所當然地想,你會自動跟上的。
然後,開始萌生了分手的念頭,於是打算要坐下來好好談一下,大家是時候改變,再一次要去顧及大家,不再是自顧自的活著,但要改變的力度是何等的大,有人做到,有人做不到。
因為在不知不覺間,大家太適應對方的存在,所以便開始用自己的速度去走,走自己想走的方向,到發現的那一刻,可能大家已經各自迷失了路,連回頭看也再看不見對方,那一刻,你要怎樣去改?又願不願意去改?改變,也代表放棄,放棄你之前為自己為之努力的一切,不是所有人也做得到,即使有多願意,走得久了,回頭也不代表看得見以前的足跡,因為老早就被沙麈覆蓋了。
花了這麼多年的時間,甘心嗎?不甘心,但累了可以怎麼辦,累得,已經不想再花力氣去改變或改變人。
這幾年我們看娛樂版會見到很多例子,放棄了拍拖多年的一個,很快就會找到下一個,然後不久之後就結婚了。
因為上一個,那個和你蹉跎了多個歲月的人,讓你知道,花多少時間去改變一個你愛的人,是不可能的,心力交瘁了,不如接受一個比他條件好的人,不用怎麼改變也可以接受到,因為你已經明白,要改變一個人是不太可能,不如趁還有衝動的時候就結婚罷了。
我不敢說他們之間的感情會比跟以前的對象少,我沒資格說,甚或當事人也不一定知道,比較,是不公平的,所以不要去比。只是說,一個女人會放棄拍拖多年的人,是因為累了;會立刻嫁,也是因為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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